打工人不配拥有双十一

“打工人,打工魂,打工人是人上人!”

最近,“打工人”这个词忽然霸屏网络。从朋友圈文案到表情包,甚至在日常聊天中,都经常被人问候:“早安,打工人!”

据媒体考证,“早安,打工人!”最早出自于网红“抽象带篮子”之手。9月末,该博主在B站发布了多条以“打工人”为主题的短视频。视频中,他带着东北口音高喊:

“三百六十行,行行能起床。为啥只有你,还在被窝里?”

“朋友们,累吗?累就对了,舒服是留给有钱人的。早安,打工人!”

“打工人”和“社畜”的意思类似,都指服从命令地进行工作。“社畜”体现出一种被迫性,被公司当作牲畜一样压榨;而“打工人”表面上是自嗨的、自我鼓励式话语——“自愿打工”“打工不仅能致富,还能交友娶媳妇”——实际上和“社畜”一样,也是顺从之下的自嘲。

同时,“打工人”似乎在告诉所有的白领甚至金领,虽然他们的工作环境光鲜亮丽,在城市中心的CBD,进行着高消费的日常开支,但在工作的本质上,他们和蓝领工人没有分别。

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发布的《时间都去哪儿了?中国时间利用调查研究报告》里:2017年我国劳动者超时工作(净工作时间大于8小时)相当普遍,超时工作率高达42.2%。在对“过劳时代”的研究中,人们发现高消费一边作为对加班的犒赏,一边也成为加班的原因。

“双十一”、“黑五”、“双十二”轮番上演,人们一边高喊“抢钱啦”一边心甘情愿地消费着。今年提前了半个月预售的“双十一”或将毫无悬念地再创记录。在这样的消费环境下,为了得到想要的东西,为了填补存款、贷款和花呗的大洞,也就只有比以前更加努力工作。

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已经对超负荷工作有所察觉,但将其归罪于企业和制度并不能使时代和个人免责,正如生产和消费就是现代社会上并蒂盛开的两朵,没人可以只取一端。

文/森冈孝二

本文摘自《过劳时代》

1

信息革命的冲击:家里家外都是职场

一般来讲,过劳现象在工厂第一线的蓝领工人中比较普遍。而近年来,专业技术职位、管理人员、办公室人员、销售人员等白领阶层也出现了过劳问题。

到了20世纪90年代,随着电脑、手机、电子邮件等通信工具的不断普及,与其说工作变得轻松了,不如说人们的精神压力增加了,私生活时间不断被工作挤占。

单位提高了工作要求,加大了劳动强度,甚至辱骂、欺凌员工。此外,员工因为疲劳和担心被解雇而变得自私自利,集体意识淡薄,职场人际关系险恶。其结果,便如同吉尔·A. 弗雷泽在其《令人窒息的办公室,被迫工作的美国人》中指出的那样,美国的写字楼沦为了白领阶层的血汗工厂,其劳动条件的恶劣程度不亚于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建立的血汗工厂。

一旦踏入企业社会,就再也说不出很喜欢手机和电子邮件这种话了。在那里等待我们的就是这样一个世界。

这本书是这样开场的:吉玛是一名负责市场营销的女性管理人员,她每天从纽约市中心的中央火车站乘坐下午5点29分的列车返回位于郊区斯卡斯代尔的住宅。

她每天下午5点离开办公室,却并非为了享受5点后的下班时光。因为家里有小孩,所以只能5点钟下班。但是,即便离开了办公室,工作也还没结束。乘车的时候,她要往自己的办公室打电话,还要用手机一个一个回电话。回到家,吃完晚饭,在孩子写作业或者看电视的时候,要查看语音邮件,再回很多个电话,还要经常处理与工作有关的传真。在投资银行工作的丈夫也常常坐在家里的电脑前,在睡觉前工作好几个小时。

弗雷泽从吉玛口中听到这些事,并附上了三年后——在书中最后一章——对吉玛的再一次采访。吉玛说,两三年前,她还有时间出去买午餐吃的三明治,回来之后可以和同事一起在会议室里吃。如今却连这个时间也没有了,只能坐在自己的办公桌旁,一边吃一边打电话。不被电话打扰的时间只有短短一瞬——列车出了中央火车站,要过一段时间才能从地下钻出来,也就是在这段时间里,即便想用手机也用不成。

《令人窒息的办公室》第四章主要讲述了信息通信新技术给工作方式带来的影响。在办公室和住家都能使用且能联网的电脑、笔记本电脑、电子邮件、手机、传呼机、电子笔记本等通信工具创造了“24×7”(一天24小时,一周7天)的商业工作制。如果没有这些通信工具,员工是无法满足公司要求的。

弗雷泽在书中说,在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据推算有700万美国人即便不坐班也要定期查看跟工作有关的电子邮件。全球最大的互联网供应商“America Online”公司指示员工,只有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三天(三连休)属于“E-mail Free Day”,其间员工可以不必查看电子邮件。也就是说,公司会在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周末发送工作相关的邮件,员工当然应该经常查看。

NHK(日本国家广播电视台)《聚焦现代》节目制作的一期特辑,名叫“30多岁的人急速增加的过劳死和过劳自杀”,该节目对最近5年内过劳死、过劳自杀者的67位遗属做了问卷调查并进行追踪采访。其中讲到一名负责空调维修的男性员工,因工作极端忙碌,最后劳累过度而死。据说他的手机经常接到工作相关的电话,上司还对他说:“手机要是打不通就扣你钱。”

2

当你“购物解压”时,有没有想过,

正是过度消费导致了过度劳动?

当今社会,人们进行社交和竞争的场所从狭隘的邻里扩展至职场社会和健身房、美容院及各类为娱乐活动修建的商业设施。特别是随着大量女性进入劳务市场,攀比消费之风扩大到社区外部,消费竞争被触发的机会也就越来越多。不仅如此,与从前相比,模仿别人、与人攀比已成为一种交流方式,与名牌意识相仿,这些行为变成了一种显示自我身份和社会地位的手段。

有的人戴着价值几十万日元的劳力士,不是为了看时间,而是为了炫耀。

男人也好女人也罢,只要经济上多多少少有些富余,就会在吃穿用度的每一个方面攀比,自己用什么东西、在哪家餐厅吃饭、假期去哪儿玩、孩子在哪所学校上学,等等。现代消费的这一性质因广告业和大众媒体的发展而不断被强化。人们看到电视剧中人物的生活方式,看到屏幕里明星的穿着打扮,就会尽量向他们看齐。

在美国,已婚女性的全职就业率高,学历和工资相当的男女结为伉俪的例子很多。因此,夫妻二人都是高薪资、有双份收入的家庭正在逐渐增多。由于很多家庭都是双职工,单职工或单亲家庭的人看到富裕的邻居去国外旅游、到高级餐馆就餐、在孩子的教育上大量投资,就算不情愿,也会忍不住和邻居攀比起来。

在这种消费环境下,人们不认为过朴素的生活是美德,为了得到想要的东西,哪怕工作再累、工作时间再长,也会通过加班或者回家工作,尽量多挣些钱。即便如此也还是挣不到足够多的钱的话,就透支将来的收入,贷款或者用信用卡支付。要是有存款,也可能零取出来花掉。而这么一来,为了填补贷款和存款的大洞,就只有比以前更加努力地工作。

这样的消费竞争从性质上来说,就像无限循环的履带一样,永远得不到满足。不仅如此,人们消费越多就越感到不满足,越感到贫穷。究其原因,随着消费的增多,欲望也在膨胀,想要的东西越来越高级,若以新的消费标准来衡量,就会发现已经满足的欲望不过是其中很小一部分。这样一来,人们为了满足欲望,就不得不拼命地工作。

这样的消费竞争不仅是为了虚荣和面子,也是为了满足生活需要。

若以这样的观点来看,那么花大价钱去买不需要的东西就具有了浪费的色彩。说到底,消费是指为满足需求而支出货币,而浪费性消费竞争会让人为了尽可能多赚一分钱而拼命劳动,不管情不情愿。挣了钱就花,为了消费而过劳,这就是斯格尔所说的“工作与消费循环”

过度消费导致过度劳累。不论以个人还是以夫妻为单位来看,人们的工作时间都被延长,自由时间被削减了。结果,人们的家庭生活遭受了损害,社区活动也好,都受到了影响,社区公共事业无法顺利进行,进而危及社区生活的正常运转。

消费主义的诱惑虽然与低收入群体无缘,但现实中,如果他们有了钱,也无法避免被卷入其中。如果经常买不起想要的东西,就难免产生无能、无奈、失落和绝望的感觉。这些感情最终将造成个人的不幸和社会性犯罪。

美国是一个“上层中产阶级”(upper middle)的国家,但我们不能忘记,它同时也是一个“穷忙族”(working poor)的国家,时薪非常低,低到有几千万人即便长时间工作,也不能满足最低限度的生活需求。

3

如何评价“自发性过劳”?

我们已经目睹了雇主强迫员工每年加班远超1000小时而不受任何法律处罚的现实,规定时间外的劳动已使《劳动基准法》中规定的工作时间成为一纸空文。

工作时间的个人化倾向不断加剧,“一周40小时、一天8小时的工作时间”标准形同虚设。实际存在的上限并不是劳动者不得超过的一个工作时长,而是他们无法超过、一超过就会死亡的一条过劳死生死线,“工作到死”“拼命工作”,所谓的上限时间就是直到死亡为止。

笔者在大学研讨课上与学生探讨过劳死问题的时候,一名男同学表示:“如果一个人从工作中找到了人生意义,自发性地工作,就算累死不也算得偿所愿吗?”但其他学生反驳说:“如果你死了,你的父母和恋人都会伤心的。”这样他又收回了“得偿所愿”的观点。

姑且不论过劳死,我们应该怎样看待所谓的“自发性过劳”呢?

除了不受时间和劳务合同束缚的自由职业者和个体户,经常被人用来形容工作的词汇有“热衷于工作”“热心工作”“埋头工作”“工作投入”等。表达充实感,可以说“有干劲”“互相竞争”;希望得到别人的承认,可以说“做得到”;表示达成动机,可以用“自豪”“名誉”等。“喜欢工作”、认为工作“有趣”等说法也很常见。可以说上述词汇所表示的内心活动都是造成自发性过劳的契机。

尽管如此,如果没有某种强制、压力、竞争、奖励或制度性动机的存在,纯然“自发的”过度劳动几乎是难以想象的。

斯格尔的《过度劳累的美国人》中的几个案例,可资参考。

在20世纪70年代,过劳还未发展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即便如此,当时几乎所有美国大企业的管理人员每周都要工作60~70个小时(包括带回家的工作)。雇主和上司希望员工在每天晚上和每个周六都继续工作,周日也来上班,并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斯格尔列举了20世纪80年代的一个案例,说公司评价员工的标准就是看他每天能否长时间工作,所以即便想要孩子,不辞职就要不成。员工的升职和加薪都与之相关,这种压力巨大的环境极易诱发过劳。

虽说有些工作单位的定点概念薄弱,下班时间也不甚明确,但那种经常工作到深夜、干起活来不要命的工作狂是存在于大部分职场中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说导致过劳的并非雇主,而是同一职场中的工作狂们。但是,这些人之所以能够玩命地工作,也是因为雇主欢迎或者允许他们这样做。无论情不情愿,员工之所以进行这种“自主性加班”或“轻量加班”是因为,如果不这样做,工作就会越积越多,就不可能完成或者取得预期成果。即便公司不鼓励,只要默许员工这样做,就会成为诱发过劳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审理过劳死及过劳自杀案件时,公司一方常常以“工作热心认真”“责任心很强”等理由,将因过重劳动而牺牲的员工说成是自发性过劳,以此来逃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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