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艺术家”之所以为“诗人”、“艺术家”,不是因为他们有什么特别之处,而正是因为他们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人”本来就是“诗意地存在着”,只是因为人事纷繁,一般人常忘了这个本来之处,而记得这本的,反倒显得特别起来。
文/叶秀山
节选自《美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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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惭愧,人积数千年之经验,但对自己的理解至今还是很肤浅的,甚至连自己在世界上的地位都不大容易确定。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在西方的思想、文化、哲学史上,“人”被明确理解为占“中心”地位的时间前后加起来也并不是很长的。
古代希腊早期的哲学是“自然哲学”,万物的始基是水、气、火这样一些东西,而不是人。智者学派提出“人为万物的尺度”,可谓一大转变,但直到苏格拉底将“认识你自己”引入哲学,“人”才以自身不同于“自然”的特点居于中心的地位。后来的诸多哲学家们,柏拉图、康德、胡塞尔等人逐渐扩展关于“人”的探讨,反反复复,“人”的地位又变得边缘,直到存在主义才恢复了”人“的中心地位——
尽管“生”、“死”都是荒诞的,但人“活着”的过程总还是在创造意义。
然而当代法国的思潮却主要是“反人道”、“反中心”的。尼采说,“上帝已死”;法国的福柯说,那个杀死上帝的人也死了。人不比上帝活得更长。上帝死了,“人”就无意义;“人”死了,“世界”也就无意义。“人”在消失中,“意义”也在消失中,一切人类所建构起来的(意义)“结构”都在“解体”之中。
没有想到,人想了多少世代,而自身的“意义”反倒成了问题。一点也不错,就科学来说,“人”永远是一个“有问题的概念”,而不是一个“定义性概念”;人世间之所以老是存在着问题,不但是因为“人”老在提问题,而且还因为“人”本身就是一个最核心的问题。
因为“人”本身是一个问题,所以康德在思考了“科学知识”、“宗教”、“伦理”之后,最后提出了一个问题:“什么是人”。“什么是人”并不是要给“人”下个定义,而是要人去理解“人”的“意义”,这个“意义”在概念知识上永远是问题,但却可以在生活的经验中体会出来,领悟出来。
人的生活本身提供了人“认识自己”的这种权利,而不断地打破概念知识所给出的各种定义框框。“人”的意义在活生生的生活之中。“人”生活在世界之中,自从“人”有了这个世界之后,“人”就有了意义,所以“人”的意义并不完全是自身产生出来的,不是自身“创造”的,而是从生活、从“世界”体会、领悟出来的,是生活的世界教给我们的。
在这种情形下,我们看到,过去许许多多关于“人”的定义或学说,都依然成了问题。“人是有理智的动物”,“人是会说话的动物”,“人是使用符号、工具的动物”等等,都不被认为是完满的,“人”甚至也不能归结为“社会的动物”,因为“人”本不是“动物”,在“动物”的前面无论加什么形容词都概括不了“人”的本质,人类学的研究不能使“人”自身缄默。
哲学的情形也不见得好一些。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然而不但从“我思”推不出“我在”,而且“我”也不等于“我思”,“人”不是思的主体,不是精神的实体。“人”不是“神”。
所以海德格尔说,“我在故我思”。这里的“在”,当然不仅仅指物质性的、自然性的存在,所以“人”的“存在”,就是“人”的“生活”,“我在”是我的活生生的存在。我的活生生的存在就是我的非生物意义上的“活着”,不是“植物人”、“动物人”式的“活着”,而是真的“活着”,这样,“我在”,就是“我活着”,而“我活着”,则必定可以推出“我思想”,这里已不是逻辑的推理,而是历史的、现实的推理,“我活着”是“我思想”的历史的先天条件。“我活着”的“活”,不是生物学的概念,而是基本生活经验里的语词,是基本生活世界里的“度”。
“我在故我思”,我活着,我一定在思想,这里的思想是“活”的思想。什么叫“活的思想”?“活的思想”即“自由的思想”,“我活着”亦即是“我是自由的”。我的自由是从不自由来的。我之“生”是不自由的,所谓“身不由己”;我的自由终要归于“不自由”,我之“死”也是不自由的。但我活着,我就是自由的、自主的。
“生”、“死”按某种意思来说,都不是人的事,而是自然的事,是无可选择的。“自杀”不是自由的选择,不是自由的表现,都是被迫的,常常值得同情,但哲人们(包括康德、萨特等)都是不提倡的。“生”、“死”既然不是“人的事”,则理应置之度外,人既不可孜孜以求“长生”、“不死”,也不应因必死而烦恼。
然而“人”毕竟是有限的存在,人都是要死的,“人”的这种有限性,是“他人”所提示给我们的。事实上,中文中的“人”,首先是指第二部分人及其世界——“人诗意地存在着”、“他人”、“别人”。在他者的视野中,“生”、“死”又都当另一种意义。
在谈到“他人”时,我们首先还要回到以前讨论过的“世界”。我们生活的世界,首先是“他人”的世界。“他人的世界”这话有两层意思:一是指这个世界是“人的世界”,我们所谓的“世界”是包括了“(他)人”的世界,而不仅是自然界,二是“我”的一切“知识”,我对我生活的世界的“知识”,是“他人”教给我的。
“世界”像个大舞台,而不像一幅风景画。“我”自出生以来,就参与了这个世界的活动,与“他人”打各种交道。“我在世界中”根本上说就是“我在他人之中”;我跟世界的关系,就是我跟他人的关系。
我们说,“世界”、“天地”养育了我们,但主要是通过“他人”养育了我们。“他人”授我以生活的知识(科学)和技能,以及那相对独立的生活的能力,在这同时,也授我以人伦的观念,以协调“我”与“他人”的关系。“他人”使我成为社会性的存在。我的一切尺度,都以“他人”为基础,“人是万物的尺度”,首先是“他人是万物的尺度”。
同时,“他人”亦授我以“人”自身的尺度,“他人”使我成为“人”,使“我”与“人”认同。生活在“他人”之中,“我”才是“人”。“他人”塑造了“我”。“他人”是“我”的创造者,并施恩泽于“我”。
然而,“他人”却始终不可能是“我”,“他人”永远在“我”之外。“他人”在“我”对面,而且永远在“我”对面,但“他人”又不可能成为我的概念的对象,“他人”不是“我”用科学研究的办法所能完全掌握、完全理解的,要理解“他人”,必须和“他人”在实际生活中“打交道”,但即使是这种“交往”,也不可能使“他人”的“自在性”完全变为“为我性”的。“他人”对“我”永远为一个谜,“我”对“他人”的理解永远带有猜测性。
“他人”这种不可归结为“我”的特点,使“我”不可能成为一个纯知识的主体,而必须保持着活生生的人的基本性质,“他人”时刻在提醒着“我”作为基本生活世界的一分子。世上最伟大的科学家——包括社会科学家,政治家等等,都同时是有七情六欲的基本(普通)的生活中的“人”,而不可能成为“纯知者”。
“他人”不是另一个自我,“世界”不是由一个个“自我”组成,而是由“非自我”的“他人”组成,“自我”只有在“他人”中才能存在,“他人”掌握着“自我”的“命运”;“自我”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存在,社会决定着个人的命运。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竟然可以说,“自我”只是“另一个他人”,“自我”、“个体的我”会不断地异化为“他人”,“我”经常处于“非我”的境遇中,因此,“自我”既非纯知识主体,倒也不可能是纯意志主体,“自我”不可能为所欲为。
于是,“自我”会有不愉快、烦恼,因“他人”掌握着“我”之命运,而且并不总是施恩于“我”,“他人”也可以加害于“我”。社会总是会有斗争。社会上一切矛盾斗争,包括天灾人祸,都提示着一个基本的生活世界的存在,提示着“我”作为这个世界成员的身份。
“他人”授人以知识(包括关于自然和关于社会的),但却隐匿着自己,“他人”永不能概念化、知识化,甚至关于社会的一切知识也不能让“他人”真正透明。“我”清楚地意识到,无论“他人”在社会的舞台上表演得如何淋漓尽致,但却仍然“隐匿”着,永远保守着自己的秘密。
“他人”唯一不能保守的“秘密”是他的“生”和“死”。“生”为秘密之开始,“死”为秘密之结束。“生”、“死”本身并无秘密可言。“他人”只有在面对生死关头时,才“吐露”一些他的秘密,但最终还是把他的秘密带走。这样,生、老、病、死常是诗的主题,“病中吟”常可透露一些人生的意义。诗人、艺术家不是把生、老、病、死当作一种“自然现象”来观察,也不是当作一种“社会现象”来研究,而是当作那基本生活经验的一种“提示”来体验,来吟诵。在这里,“生”、“死”都有一种“活”的临界点的意味。“大限”是说活的限度,这个限度因“活”而设,因此艺术中的“死”,是活人对死人的“悼亡(念)”。
从这个意义说,生活中的“人”,是以生、死为“始”、“终”的活生生的人,是有限的理智的存在者。活生生的人是有七情六欲、有理智、有感情、有喜怒哀乐的人,不是纯理智性的,也不是非理智性的。在基本的生活经验世界里,“人”就是完整的“人”,而不是“科学家”。他的所思、所想,不是纯概念的,而是“诗意的”,他的所作所为不是纯功利的,而是“艺术的”。所以海德格尔说“人诗意地存在着”。真正生活里的人,就是哲学意义上的诗人、艺术家。
“诗人”、“艺术家”并不比别人多出什么感官,或有什么特别的功能,不需要特异功能。在这个意义上,对基本的生活经验有所体会的,都可以是“诗人”、“艺术家”。“诗人”、“艺术家”之所以为“诗人”、“艺术家”,不是因为他们有什么特别之处,而正是因为他们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人”本来就是“诗意地存在着”,只是因为人事纷繁,一般人常忘了这个本来之处,而记得这本的,反倒显得特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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